借款合同或购销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或第三人之间往往以设定担保物权的方式确保主债权的实现。由于在不动产上特别是房屋上设置抵押权更能保证债权的实现,因此,办理房屋抵押的越来越多。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房产抵押登记?
韩琳律师解答: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
房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韩琳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称“《物权法》”)第10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不动产登记簿所应记载的不动产范围作出明确性规定。
韩琳律师结语:
房产抵押的作用:
一 房产抵押登记是银行和建委之间的业务关系,抵押不影响居住和使用,只是为了保证在产权转移时需要结清贷款才可以完成产权转移。
二 对于消费贷或者经营贷款也需要对设定抵押登记,银行根据抵押物的评估值和客户还款能力综合评定贷款额度后确认借贷关系的一种法律保障。
三 对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也要双方设定抵押从而保证出借方的保证。
四 借款结清时接待双方可以出示结清证明完成解压手续。